1.什么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何时公布的?自何时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3.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定在每年的什么时候?
1997 年下半年,国务院第134 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自1998 年起,每年九月的第三周在全国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2016年9月第三周是全国第十九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4.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5.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规范汉字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颁布的现代规范汉字。未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历史流传下来的,沿用至今,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6.什么是不规范汉字?
所谓不规范的汉字是指书写已经淘汰的异体字,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废止的“二简字”和错字、别字。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公共服务行业”主要是指哪些行业?
主要是指: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证券、医院、电信等行业。公共服务行业的职工在工作中应当以规范汉字为服务用字,提倡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
8.公共服务行业应在哪些范围内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公共服务行业的公文、公章、名称牌、票据、报表、标牌、指示牌、说明书、电子屏幕、广告、宣传材料、公共场所设施的标志牌以及企事业组织名称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需要加注汉语拼音的,应书写在规范汉字的下方,汉语拼音的拼写要符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公共设施包括哪些?
公共设施包括:山、川、河流等地名标志,行政区划名称标志,居民地名称及路名、街名、站名、建筑物名称标志,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标志和企业事业单位名称。
10.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点在哪些领域?
国家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在学校和社会有关部门。当普通话成为学校教学语言、成为机关工作语言、成为宣传语言、成为社会交际语言时,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话。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重点是:学校教育教学用字,机关公务用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用字,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广告等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