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的若干要求

admin 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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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的若干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的若干要求

各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公办学校分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组织管理,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若干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中小学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把学生安全工作始终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学生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行政领导负责的校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要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对早晨提前进入校园的学生,学校必须安排早管值日老师巡视校园,管理好班级的秩序。

三、学校要加强午间和课间的值班巡视,制定由学校行政总值班和年级老师值班相结合的校园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学生在此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学校放学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放学后不得整班或大面积滞留学生。要设置专门的看护点,配置相应的值班老师,管理好因家长未及时到校接而滞留学校的学生,同时安排值班老师巡视校园直至学生全部离校。

五、班主任要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如遇学生未到校,必须及时和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要建立教师上课的点名制度,如遇学生缺课,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六、学生在校期间如遇患急病、意外伤害等情况,应由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在第一时间送医院救治,同时联系监护人,直至监护人到场。

七、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提出需中途离校,必须由监护人亲自来接,或指定老师护送至监护人处,并做好事后随访及记录工作。

八、学校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应保持信息畅通,加强沟通和交流,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取得联系。

九、学校要认真制定并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处理好学生在校期间的一切突发事情。

十、学校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应按照《松江区教育系统快速上报紧急信息工作方案》要求上报情况。

                                        松江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