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和加强九亭镇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为来沪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更好地提供教育服务,现决定在我校开展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将结果推荐于九亭镇,九亭镇政府于2016年教师节期间给予表彰奖励,特制定向阳小学2016年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戚洁丽
副组长:戚仁凯
成 员:王建、马如成、孙友华、孙自斌、穆世武、吴莉英、仲夏、李小琴、潘祥美
二、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愿意为民办教育作出自己应有贡献,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在我校任教不少于两年,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和团队协同工作能力。
3、担任学校管理或班主任工作不少于两年,所带班级各方面成绩均名列前茅。
4、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 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 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4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校园网和校园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评选名额:2名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向阳小学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