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admin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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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两纲”,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活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我校德育处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2014-2015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向阳小学2015学年第一学期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活动,现就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评选对象
3至5年级各班
三、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一)评选奖项:
 “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设有十个奖项类别:
“自立自强”奖
“自尊自爱”奖
“明礼诚信”奖
“正直勇敢”奖
“勤劳节俭”奖
“尊老爱幼”奖
“尊师爱学”奖
“乐于助人”奖
“尊重自然”奖
“敬业奉献”奖
(二)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自尊自信,遵纪守法,学习勤奋,综合素质良好。
具体标准:在以下某个或某几个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一定的影响力。具体是:
1.自立自强奖:有较强的独立意识,遵守国法校纪;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乐观开朗向上,能够坚强面对困难,努力克服;有较强的与人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2.自尊自爱奖:有上进心,能克服自身弱点,积极进步;有明确的人生理想、目标和生涯规划;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社会。
3.明礼诚信奖:举止文明,言行恰当;谦虚自律,大方真诚;注重诚信,言行一致;能勇于承认和正确对待错误,知错就改。
4.正直勇敢奖:有较强是非观念,品行正直;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批评、制止不当事件。
5.勤俭节约奖:不比吃喝穿戴,有较强节俭意识,珍惜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节粮节水节电;具有合理的理财和资源再利用观念,践行低碳环保生活。
6.热爱劳动奖: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乐于参与劳动实践。
7.尊老爱幼奖:有较强的感恩心,孝敬长辈,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融入自身道德实践;能主动做力所能及事情,尊重、帮助身边老人和孩子。
8.尊师好学奖:有较强的尊敬老师观念,并融入学习、生活的具体实践中;学习态度端正,好学多问肯钻研,在学习上能不断追求进步。
9.志愿奉献奖:热心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助人精神,善于发现并用恰当方式帮助他人;在助人过程中体验快乐,能长期坚持。乐于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勇于承担自身岗位职责。
10.尊重自然奖: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爱护自然,节约资源;积极参加户外运动,宣传环保知识,通过实践行动践行环保理念。
四、评选程序和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学校评选、班级推荐,评选时间为2015年11月6——13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校级评选、班级推荐(2015年11月6日-1113
1、11月2日制定评选方案,11月6日——12日班级民主推荐,12日校级评优小组审核产生校级美德少年。校级获奖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奖项1人。
2、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12日学校审核确定1位候选人推荐至区教育局(在十个奖项中任选1-2项),被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2014-2015年度松江区中小学生 “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奖(美德少年)”推荐表》,并拍摄2-3分钟个人事迹介绍视频。
3、我校将推荐者的个人事迹光盘及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并盖章于11月13日前送区教育局基教科。
 
向阳小学德育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