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本市义务教育 学校作业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

admin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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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本市义务教育 学校作业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规〔2019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本市义务教育

学校作业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作业管理,提升学校作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市教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措施》(以下简称《管理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作业是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及其他相关课程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课标和意见”)布置给学生利用非课堂教学时间完成的学习任务。作业管理是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全面育人、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师资建设、做好新时期家校共育工作的有效抓手加强作业管理要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课标和意见确定作业内容、难度和数量,加强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工作的系统性设计;要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能力等特点,不断提升学校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可供选择的弹性作业;要坚持统筹协调,合理控制各学科基础性和弹性作业总量,有序安排实践性作业、跨学科作业,不断完善区域、学校作业管理机制;要坚持综合管理、标本兼治,引导学校、家长和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作业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正确的作业管理导向,加强作业设计与实施,切实落实《管理措施》,不断提升作业实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992

 

 

 

 

上海市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措施

 

一、加强学校管理

1.完善管理制度。学校是作业管理的基本单位。各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及教师工作要求,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

2.规范作业来源。鼓励各校围绕作业选用与设计等主题开展校本研修,不断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教师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教学资料。

3.科学设计作业。作业设计是备课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基于课程标准及其他相关课程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课标和意见”),围绕作业的目标、内容、难度、类型、数量等关键要素,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科学设计符合新时代育人要求、体现学校特点、适合学生实际的作业,凸显德育实效、促进思维发展、提升体质健康、强化美育熏陶、培养劳动习惯。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体质短板设计个性化“运动处方”,根据学生兴趣爱好设计多样化艺术活动,统筹安排班级值日、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等劳动实践。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不断提升各类作业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4.合理布置作业。教师要提前试做拟布置的作业,原则上要随堂布置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布置作业时要向学生明确作业要求及评价方式,提升学生认真完成作业的积极性。布置寒暑假“运动处方”,应在开学两周内组织相应体能监测并将结果纳入体育日常成绩;布置电子作业,应对学生进行正确使用网络、注意用眼卫生教育。

5.统筹作业总量。教研组、备课组等要指导教师根据课标和意见合理布置、及时报备学科作业。学校要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以年级组等为单位统筹各学科日常及假期基础性作业和弹性作业总量(含电子作业),有序安排实践性作业、跨学科作业。确保作业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6.有效评改反馈。教师应按时回收、认真检查批改、全面分析、及时反馈作业。不断提升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作业评改、反馈的育人功能。杜绝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不使用侮辱、嘲讽言词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

7.正确引导家长。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新媒体家校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引导家长形成科学育儿观与成才观,着力关注孩子自主学习能力发展,掌握培养孩子良好作业习惯的方法。学校应向家长提供加强亲子沟通、实施时间管理、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辅导,加强教育政策正面宣传,指导家长根据孩子个性特长、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进行学业和生涯规划,学会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避免造成孩子过重的校外学习负担,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鼓励孩子与家长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参加体育锻炼及社会活动。

二、优化专业指导

1.研制指导意见。市级教研部门出台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相关业务指导意见,明确设计方法与实施重点,指导各区、校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能力。

2.纳入研训范围。各级科研、教研与师训部门要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统筹纳入科研、教研、师训范围,指导教师准确理解课标和意见的内涵,明确相关内容评价要求,以单元作业设计等为抓手,持续开展相关研训工作,不断提升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有效掌握各类作业实施方法。将作业设计、实施与命题能力以及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作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内容之一,探索开展教师作业设计和命题能力的专项调查。

3.共建优质资源。完善教材配套练习编写、审查、修订机制,不断提升教材配套练习编制质量。各级教科研部门应采用多种方法加强优质作业资源研发、评选与选用。各级教育信息技术部门要指导教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作业实效,做好共建共享电子作业资源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定期开展电子作业使用情况调研。

三、强化区域管理

1.建立管理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符合本区实际的学校作业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教学资源选用备案流程。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检查,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为学校作业管理营造良好环境。

2.强化督导监测。市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本市作业管理相关要求研究制定督导指标,指导各区开展区域学校作业管理效能监测,形成定期抽查发布区域监测报告的工作机制。各区教育督导部门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范围并定期开展督导。

3.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挖掘提炼学校作业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示范引领。要通过多种途径,重点宣传作业在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弘扬正确的作业观和教育观,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4.强化问责追究。对于严重违反作业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教学责任。

高中阶段学校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自20199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9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