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国家公祭日 勿忘国耻 振兴国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了解国家公祭日,勿忘国耻,振兴国家》!
78年前的昨天——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军占领南京。随后,日军用集体枪杀、活埋、刀劈、火烧等惨绝人寰的方法,进行了长达40多天的血腥屠杀,杀害了30多万中华同胞。繁华的六朝故都,成了血腥的人间地狱!这,已成为中华民族永久的痛苦记忆。
每逢此日,南京城都会鸣放警报,以此祭祀大屠杀遇难者亡灵。在阵阵撕心人肺的警报声中,人们或伫立沉思,或默默哀悼。警报提醒每一位中国人,绝不能忘记国家和南京这座城市曾经遭受的耻辱。
2014年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公祭的意义在于,唤醒人们历史记忆,避免忘却与麻木,以史为鉴、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
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炎黄子孙,要有忧患意识和自强精神。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为了反攻倒算,是为了避免“南京大屠杀”式的悲剧不再重演。
周恩来总理曾经说过:“可以原谅,但是不可以忘却。”让我们大家都参与到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公祭日活动中来,勿忘国耻,振兴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