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相关资料

admin 20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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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相关资料

 

从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到发展其入党,可概括为三个阶段,其主要工作程序是:

第一阶段——启发、教育阶段

(一)启发教育。其主要任务是:激发学生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要求入党的觉悟,使他们初步懂得一些党的基本知识,懂得为什么要争取入党和如何入党,从而能够主动地,自愿地递交入党申请书,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实施启迪教育。启迪教育要抓早,要结合团校党校学习进行,着重讲高中生为什么要争取入党以及自己怎样争取入党

2.指导要求进步的学生如何写入党申请书。在培养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能联系本人的真实思想,如实地写入党申请书,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为什么要求入党,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入党动机以及对待入党的态度;

(2)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章》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内重大事件的认识);

(3)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4)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5)自己的优缺点分析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为了尽快地使党组织对自己有全面了解,可附个人简历,自传,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材料。

3.对申请入党的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并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支部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都应指定党员进行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鼓励他们的政治积极性,并将他们组织起来,建立党课学习小组,有计划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二)早选苗。早选苗就是从新生一进校就注意选苗子,尽早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队伍,并对他们进行初步的培养和考察。具体做法包括:

1.党支部与班主任密切配合,通过新生报到,入学教育,挑选班级主要干部,与学生直接接触,有目的地了解学生的思想觉悟,活动能力,将中学期间要求进步,学习成绩优良,入学后表现积极的同学初步作为培养的苗子。

2.突出团的推优工作。党组织要提前介入,加强对团组织推优的指导,共同做好选苗工作。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须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

1推优时间。推优工作应在团员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将其列为培养考察对象之前进行。党支部应及时向团组织通报团员写入党申请书的情况;团组织组织进行推优工作。

(2)推优对象的条件。推优条件按以下五个方面掌握,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本人已向党组织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两课学习成绩良好,学习成绩较好;

团结同学,遵纪守法,维护安定,遵守公民道德;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各项任务,在学生中模范带头作用好。

(3)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工作应坚持自下而上,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程序如下:

推优入党工作每学年一次,安排在第二学期开学以后。

推优入党工作共分报名准备阶段、讨论推举阶段、确定通知阶段等三个阶段。

报名准备阶段: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有强烈入党愿望,平时表现突出的同学在团支部书记处报名申请参加推优入党。团支委及在本团支部保留团籍的党员对报名参加推优入党同学的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推优人数,并由组织委员在全班集中时宣布参加同学名单。

讨论推举阶段:在团支部支部生活中,参加推优入党同学依次向全体团支部成员述职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时间一般为3-8分钟,陈述自己的入党愿望、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自己的现实表现等。通过述职,团支部成员对述职同学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投票。投票后应立即在团支部大会上唱票。

在团支部全体成员投票中得票率为50%以上,根据推优名额,按照得票率高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上报学校或党组织。

(三)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指定党员找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的表现,了解其为什么要入党和对党的态度,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的程度,有针对性地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问题,鼓励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

2.召开党支部会,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研究推优结果,在听取培养人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通知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3.明确1-2名党员作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分工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档案。由培养人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指导学生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写思想汇报。

第二阶段——培养、考察阶段

这是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重要阶段,要抓实。这一阶段重在选苗,要按照对学生党员的要求,给其压担子,着重在实践中教育培养和考察,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帮助他们尽快达到党员标准。其主要工作有:

1.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分工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针对个人具体情况制定出培养计划。

2.举办院党校训班。党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主要任务是对入党积极分子深入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教育以及新形势下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等,使他们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使他们在不断加深对党的认识的基础上,自觉地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加入党的组织。

3.安排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如列席参加接收新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

4.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有意识地为积极分子创造条件,安排适当的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逐步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找他们谈话,转达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指导帮助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6.入党积极分子要主动靠拢党组织,定期向培养联系人和党组织汇报思想。每季度写1-3份思想汇报,年底要写一份综合全年情况的汇报。

7.培养考察时间:培养考察时间一般为一年以上(低年级可适当放宽)。培养人要将考察情况定期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内,要求一般每季度至少考察一次,并及时填写。考察情况要有具体内容,要写明被考察对象的具体表现,特别是其缺点和不足改正的情况(不要写成空洞的条文)。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培养人的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填写的情况。

 

第三阶段——发展入党阶段

(一)准备工作

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阶段,必须抓严,严格入党手续,严格党员标准,确保新党员质量。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表现突出并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党支部对其进行认真、全面的审议,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1.培养联系人在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后向党支部作出详细汇报,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发展入党的意见,提交党支部审议。

2.党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综合结论,并附座谈会记录。

3.党支部形成综合政治审查材料。(政审材料要包括五部分:1)概况;2)简历;3)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4)本人政治历史情况;5)本人现实表现。)

4.党支部召开会议,全面分析情况,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5.党支部整理好各种书面材料上报院党委,发展对象的材料(有关材料或复印件要求用B5纸或与16K大小一致的纸张,最好不用A4纸张)应包括以下各项: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共青团推优登记表》;

(4)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鉴定和决议;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6)书面思想汇报;

(7)外调政审材料(应届学生可不外调政审);

(8)学习成绩;

(9)党校培训结业证复印件;

(10)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

(11)支部形成的综合政治审查材料;

(二)预审工作

1.院党委预审。包括下列工作:

1)检查材料是否齐全;

2)审阅各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召开党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4)签署意见,是否同意发展。

2.院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审查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等。

3.经审查符合党员条件,考察期已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同意办理入党手续,发给正式《入党志愿书》。

(三)公示后填写《入党志愿书》 

公示是为了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防止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把好入口关的具体措施。

1、公示范围:全院范围。

2、公示时间:一般5天。

3、经公示后无异议,支部可发《入党志愿书》给入党介绍人,由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填好《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发展对象向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愿望以及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简历、家庭与主要社会关系的书面材料,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要求发展对象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

(四)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入党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经历、学习表现等情况,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知道的意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具体指出发展对象存在的不足,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

 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清点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召开支部大会;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情况,以及支委会将发展对象入党申请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

5、党员讨论,各自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正式党员应对是否同意发展对象入党明确表态;

6、表决,形成决议。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征求党员同意后进行表决(学生党员发展实行票决制详见物理学校学生工作网页新闻要点栏目)。通过后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规定的栏目内(要注明所在支部应到党员数、正式党员数、及参加表决的结果)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7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支部进行审核,符合发展要求的,上报院党委审批。

(七)院党委审批

1、院党委召开委员会,对支部讨论结果进行审查;

2、对审查无异议的,应按党章规定填写审批意见,写清楚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4、院党委下发预备党员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