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向阳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管理员 2020-09-08
0 293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体系,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探索和构建符合新形势发展的资助工作体系,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体系,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探索和构建符合新形势发展的资助工作体系,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7号);义务教育阶段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的通知(沪教委财〔2015〕101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一、资助范围、对象、标准

外省市户籍的学生可享受资助,低收入除外。全国系统中显示的五类人员名单不做为学生申请,只做为放弃资助学生的核对依据。资助对象: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建档立卡。资助标准:这五类人员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据实免除。

二、认定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三、工作职责

1.成立认定机构。学校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一般应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档案管理员等,其构成人员名单应在本校范围内公示。

2.职责

⑴ 班主任:负责受助学生的初审工作,也是审核的第一关,收集并审核学生上交的原件、复印件及审核表。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后材料上交资助操作人员,由资助操作员上交资助小组审核材料。审核过程,审核结果,学校要做好文字记录并留存,以备检查。

⑵资助操作人员:对班主任上交的材料再次审核,把审核小组的审核好的名单汇总打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并递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审核过程、审核结果学校做好文字记录并留存以备核查。并将学生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库和上海系统库。

    ⑶ 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相关材料、受理结果、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学期建档备查。

⑷学校总务处、教导处通过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栏、书面通知等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四、认定程序

1.每学期初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提出申请视自动放弃,并且书面上交放弃资助申明。在规定的受理截止时间内提出申请,过时视作自动放弃。申请一次,一学期有效。

2.学校认定。本校班主任与家长联系核实学生情况,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等实际情况。

3.学生资助操作员:对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复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提交困难学生认定组进行认定。

4.困难学生认定组对全校提出困难申请的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并做好认定工作会议记录。

5.结果公示。学校应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6.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名单,将最后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资助操作员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和上海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相关要求

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应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并将本单位认定实施细则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上海松江区向阳小学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