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学校的一些重大事项(如学校的发展规划、学生培养目标等)有义务向家长进行告知、解释。
2)对学校的部分重大事项有知情权。
2、具体事项听证制度
1)涉及到家长、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家委会具有听证的权利。
2)家委会在听政后,有责任将相关信息以书面的方式传递给每一位家长。
3、家长教师委员会例会制度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沟通教育信息,谋划教育发展新途径。
4、选举、换届制度
1)家委会的产生,在班级中以自荐、家长互荐、老师推荐或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
2)家委会任期为一年,在每年的新学期开始时,由班级教师和原班级家委会发起新一届委员的选举。
5、开放、接待制度
1)每学期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1-2次,家长可以在这一天来学校观摩学生的活动。家委会可与教师共同组织家长进行座谈,共同讨论班级学生的教育问题。
2)根据家长的需求进行约谈,家委会根据需要共同参与。
3)每学年召开班级家长会。
4)每学期末班级教师会将学生一学期的综合发展情况以多种形式向家长进行展示汇报。
6、对学校管理、教师工作评价制度
1)家长在每个学年的期末以问卷、访谈的形式对学校的管理、班级教师的工作情况、学生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2)家长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学校管理及教师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