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进校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各种进校非机动车安全停放,保障学校有个良好的教学秩序,保护在校师生的安全,现学校与进校非机动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合同如下:
一、所有进校非机动车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件,所驾驶非机动车车辆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学校有权拒绝驶入校园。
二、 非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
2、 非机动车严禁在校内骑行,必须推行。
3、 非机动车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自觉做到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4、对停放在校内的非机动车车辆,学校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5、对非机动车在校内骑行导致的学校公物损坏和人员损伤, 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学校上下学时段,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必须推行,严禁鸣笛和与学生争抢行车道。
7、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教职工非机动车车辆严禁入校。
8、电动非机动车在校园内充电,请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充电,严禁私拉电线违规充电。
三、 对违规非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的处罚:
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款的教职工,作以下处理
1、对于违法上述规定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学校将取消其车辆驶入校园。
2、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的,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有权禁止其非机动车车辆驶入校园。
3、造成交通事故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四、安全责任书签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学年。
经仔细阅读,本人同意并严格遵守学校上述安全制度,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签约人一份。
非机动车驾驶员签字:
松江区向阳小学
年 月 日